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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农(动监)罚〔2021〕4号 |
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|
周清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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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18日,当事人周清海从河南省洛阳市购进110头生猪(货值为226880元),在未附有检疫证明的情况下,运往汨罗市屈原管理区销售。 |
罚款45376元;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一百条第一款;《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(动物卫生监督)》第十三条。 |
履行方式:工商银行365bet投注网址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_365体育app安装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;期限:15日。 |
365bet投注网址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_365体育app安装农业农村局;2021年9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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